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学院、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 招生计划 | 考核比例 | 备注 | |
0403 体育学
| 01体育人文社会学方向:方千华、王润斌、杨海晨、魏德样、杨少雄 | 9 | 不超过 1:3 | 全日制7人 非全日制2人 |
02运动人体科学方向:范毅方、刘一平、王深、蒋长好 | ||||
03体育教育训练学方向:黄汉升、骆秉全、吴燕丹、林向阳、许文鑫、尹军、周志雄 |
二、选拔方式
我院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2种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院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下同)。
2.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须于就读硕士生期间(在基本学制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体育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 篇(含)以上。成果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见刊,成果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
3.已修满一年级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学分,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外语水平需达到下列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或其他语种考试达到英语相同水平。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见刊,成果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
①应届生须于就读硕士期间(在基本学制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体育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②往届生须于近年内(成果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体育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
③达到运动健将(或同等级别)水平或在国家队从事科技保障训练6个月以上的往届生申请者,须于近年内(成果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体育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3.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需达到下列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或其他语种考试达到英语相同水平。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18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收件人:杨老师,电话:0591-22868267):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相关表格下载请进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论文为外文的还需提供中文翻译和检索证明材料。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考生自行拟定(不少于5000字,含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
10.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博连读申请者无需提供)
12.《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1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4.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2月5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通过初审的考生,学院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审(评审结果实行百分制,评审分数将计入考核成绩),并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评审分数,向选拔小组择优推荐进入面试的名单,面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考核形式
12月21日前,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采取材料评审+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通过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突出选拔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考生。
(三)面试内容
1.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4.综合素质:对考生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面试成绩按外语水平(占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2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面试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面试及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0%+科研能力×50%+综合素质×20%。
考核总成绩=报考材料评审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录取规则
1.对面试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的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一级学科内排名)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若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科研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成绩、外语水平成绩顺序优先考虑成绩较高者。
2.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数不超过1人,导师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可在原学习方式内调整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267,yohome@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255,zhongxiaobo@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