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条例规定,特制订方案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文鑫
组员:钟晓波、杨少雄、徐建华、王深、郑祥荣、郭惠杰
朱昌义、涂传飞、吴秀琴、陈玉婷、陈新娟、王永杰
2.转专业人数
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学生考核情况进行遴选。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转体育教育专业:
2022级:第二学年第一学期8人转入同年级学习
对转入的体育教育专业已经开过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或相同课程不足学分未补修满的,不参加体育教育专业基地班的遴选。
(2)体育教育专业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2022级:第二学年第一学期8人转入同年级学习
3.转专业接受条件
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的有关规定。
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成绩在原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学业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以上,截止转专业当学期末没有挂科,德育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4.考核遴选方式
综合得分=德育(10%)+智育(80%)+体育、美育、劳育(10%)
转专业的人选按综合测评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5.工作进程
2023年10月15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
2023年10月22日前,学院对符合申请转出、转入专业条件学生的材料(含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