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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1访问次数:10

为做好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位申请预登记

(一)2023年9月2日-9月6日,启动2023年季申请学位预登记

(二)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edu.fjnu.edu.cn,以下简称“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预登记的人员,视为放弃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资格。

、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

1.913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学位申请人“系统”中查询审查结果。

2.学位申请人审查结果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3。没有公示的学院,“系统”中将无法通过学校复查,无法上传学位论文。

3.学位申请人的“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月13日前送交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4.学院需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开展预答辩工作。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预答辩方能通过资格审查,并于9月13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纸质版1份至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二)学校将于9月19—22日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自动终止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和送审。

(一)9月17日-9月20日,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系统”上传学位论文,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学位论文上传要求是:学位论文所含各类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中文摘要以TXT格式上传;博士自评表或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须上传至“系统”中“附件”。

(二)9月17日-9月21日16:00前,导师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学院进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学院将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导入“系统”,及时通知学生和导师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9月25日—26日,学校按以下相关规定审核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各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无明确规定的,则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中的“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认定”执行。

(五)经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判,若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按《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六)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已经审定为非公开的学位论文,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在开题前未提出“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的,在学位申请全流程各个阶段均不予变更受理。

五、学位论文送审

(一)9月26—1115日,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分为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

1.9月26日—27日,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学校盲审论文,不参加者,视为终止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

2.学院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须与我校水平相当。

(二)论文盲审评阅要求和结果认定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执行。

(三)11月13日,公布论文评审结果,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研究生院于1115日公布学校盲审评阅结果。

六、学位论文答辩

(一)

1120日前,学院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二)学位申请人应根据送审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经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七、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开展文本复制比检测

(一)11月27日前,学位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上传要求是:论文需由WORD文件直接转成PDF文件,附上授权声明(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件,论文版本应与提交图书馆的版本一致,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因版本提交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12月1日16:00前,导师在“系统”内审核完成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逾期不可修改、变更学位论文。

(三)12月4日—5日,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

学校按以下相关规定认定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各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无明确规定的,则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中的“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认定”执行。

八、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一)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二)11月27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纸质版;12月2日前,提交博士论文纸质版。具体要求见附件4。

九、学位授予和证书发放

(一)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4年夏季举行,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2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二)2022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见附件1。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版等,请在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从“学位管理”栏目下载,以免版本错误。

(三)2023年冬季学位申请中,若工作要求有新变化,将在体育科学学院主页:http://tky.fjnu.edu.cn/及时公布,请学位申请人、导师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附件1:2023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附件3:研究生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相关说明.xlsx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3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