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每门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27分。录取名次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30%),不符合录取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今年我院招生总指标9人,现将2014年体育科学学院符合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附件1:
2014年符合录取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综合排名及拟录取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