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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博导、硕导选聘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4-05-04访问次数:177

 

 

关于提交博导、硕导选聘材料的通知

各位老师:

    您好,我院2014年博导、硕导选聘工作正式开展,欢迎符合选聘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及《开展2014年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申请博导、硕导资格需提交的材料及选聘条件通知如下,请申请人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博导选聘:  

  (一)博导选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一人一袋,封面请注明学院名称、姓名、申请专业、联系电话):1.科研成果原件;2.科研项目证明材料;3.获奖证书原件;4.要回避的校外送审专家名单(至多3名);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

请于59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体综楼409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还需提交电子版,请将表格发至邮箱374946737@qq.com

(二)博导选聘条件:

请参见《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附件2

 

二、硕导选聘:

(一)硕导选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新增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或附件4),并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送交所在学院(一人一袋,封面请注明学院名称、姓名、申请专业、联系电话)1.科研立项证书;2.科研成果奖励证书;3.出版学术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非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或编著,个人完成的部分须由合作者和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4.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请于59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体综楼409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其中《申请新增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还需提交电子版,请将表格发至邮箱374946737@qq.com

(二)硕导选聘条件

请参见《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5)、《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6)。

 

附件1: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申请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3:申请新增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4:申请新增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5: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6: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