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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综合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3-07访问次数:536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我校现将综合考核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申请审核制。学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学科项目专家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按要求提供的视频、纸质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现场审核。

二、考核对象

通过我校、各省体育局和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初次审核的考生。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等。

四、考核材料

(一)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1)。

(二)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政审表(打印后盖章扫描)(附件2

(三)考生本人日常训练或比赛视频(限时5分钟,视频内人员超过2人请标注好考生本人号码位置等信息),考生本人自我介绍视频(限时5-8分钟,重点介绍个人运动训练经历、运动等级、参赛经历、参赛成绩、对从事专项运动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等)。

(四)保送自荐信(写明申请保送理由及入校后学习生活比赛规划等)。

(五)其他能够证明运动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所需纸质材料均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

五、申请流程

申请保送录取我校的运动员应如实提供上述五项考核材料,并将所有考核材料电子版本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命名规则:保送运动员+项目+姓名),于2023322日前发送至邮箱tykxxy@fjn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者,视为自行放弃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审核专家小组将对申请保送运动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格性综合评价,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运动员的综合考核结果和运动水平,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七、其他事项

(一)获得我校保送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如考生因未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及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三)运动员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由运动员本人负责。

(四)我校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手机APP系统中对拟录取运动员进行录取审核,拟录取运动员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与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一同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八月中旬发放。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六)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 蔡老师;

0591-22867397(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林老师。

监督电话:0591-22868255(体育科学学院);

0591-2286711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政审表.docx


  

(说明:综合考核方案适用于在“运动员保送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保送运动员,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注册并报名的考生不在综合考核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