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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2019-04-04访问次数:4232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院今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学院根据学校规定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及复试小组。

(三)复试工作的实施

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复试费缴纳凭证(缴费页面打印后备注考生编号)于2019412日下午14301640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409报到。

2.面试:全体考生于414日下午14:00至晚上按专业方向分组参加面试,14日尚未完成面试的考生,于415日上午继续参加面试,地点不变。面试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及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课题立结项通知书、著作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科研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A4单面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导师组。面试内容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学术水平)、外语口语测试。(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五楼)

3.外语听力考试:415日上午,选考英语的考生于9:00参加英语听力测试。选考日语的考生于14日下午参加日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209教室,日语听力测试地点:体综楼510教室。)

4.复试成绩评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90分、外语听力满分5分、口语满分5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5.体格检查:体检待2019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向学院提交2018 10 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6.复试费用:复试费(130/生)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详见“缴费说明”<链接>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执行。

(二)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和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录取办法

1.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培养潜质综合判断。录取名次以学院为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2.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3.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应根据报考信息确定拟录取人员的“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29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29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内容按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267

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8272(学院监督电话)

0591-22867434(校研招办)

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公交参考路线:福建师大仓山校区大门内综合体育馆后面,乘43路公交车(起点站),可直达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位于43路公交车终点站正对面。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944

附件1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