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2015、2016级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时间:2017-03-06访问次数:600

体育科学学院20152016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体育科学学院院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条例规定,特制订方案如下:

1、工作小组:陈海春、张承东、杨少雄、郑祥荣、徐建华、翁飚、赵火平、黄鑫云、牛亚琪

2转出和转入人数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转体育教育专业的年级、转专业时间及拟接受人数:(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2015第二学年第二学期  3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016第一学年第二学期  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体育教育专业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年级、转专业时间及拟接受人数:

2015第二学年第二学期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016第一学年第二学期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3、转专业接受条件:

符合闽师教【201480号文件的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

转专业学生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行为;

前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学业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以上,且没有挂科。

4、考核----综合测评:

思想10%

文体10%

智育80%

积分奖励:依照《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专业学生激励与筛选办法暂行规定(20166月修订)》有关条款执行。

转专业的人选按综合测评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5、工作进程:

第二学期第一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

第二学期第四周,学院对申请转出、转入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含《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学生填报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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