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2015、2016级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体育科学学院院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条例规定,特制订方案如下:
1、工作小组:陈海春、张承东、杨少雄、郑祥荣、徐建华、翁飚、赵火平、黄鑫云、牛亚琪
2、转出和转入人数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转体育教育专业的年级、转专业时间及拟接受人数:(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2015级第二学年第二学期 3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016级第一学年第二学期 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体育教育专业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年级、转专业时间及拟接受人数:
2015级第二学年第二学期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2016级第一学年第二学期6人 转入同年级学习
3、转专业接受条件:
符合闽师教【2014】80号文件的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
转专业学生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行为;
前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学业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以上,且没有挂科。
4、考核----综合测评:
思想10%
文体10%
智育80%
积分奖励:依照《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专业学生激励与筛选办法暂行规定(2016年6月修订)》有关条款执行。
转专业的人选按综合测评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5、工作进程:
第二学期第一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
第二学期第四周,学院对申请转出、转入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含《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学生填报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