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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体育科学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

时间:2016-09-22访问次数:2048

2017年体育科学学院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 号)的文件精神与《关于做好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640 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接收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方千华

成员:张涵劲、陈海春、张承东、蔡向阳、杨少雄、施小菊、黄松峰、王润斌、杨靖云、陈乃团

二、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二)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决定2017年接收19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9名。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69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学校通知的附件1)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学校通知的附件2)供学院审核。

(五)925日至1022日,学院组织复试,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名单,并指定指导老师。

(六)10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纪律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接收工作,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院研究生办公室:22868267

校监察处:22867115

校研招办:22867434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6921


  1、 2017年体育科学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

  2、师大研〔2016〕40号 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pdf

  3、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