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9〕17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5级素质拓展学分数据的申报及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本部2015级本科生。
二、申报内容
2015级学生入学以来获得符合《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闽师教〔2017〕2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项目的学分数据。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教务处将组织培训(具体地点待通知),请各学院务必组织2015级辅导员准时参加。
(二)2019年4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素质拓展学分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2019年5月6日前,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审核后,由质量科统一送至校档案馆。
四、操作说明
(一)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提交材料
(二)申报及审核要求:申报学生需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辅导员应严格审核。
五、提交材料
(一)2019届毕业生素质拓展成绩单卷内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2019届毕业生素质拓展成绩单。(见附件2)
(三)2019届毕业生素质拓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3)
(电子版于5月6日前发送至jwczlglk@fjnu.edu.cn,电子版文件命名“XX学院素质拓展认定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若素质拓展成绩单有多页,需正反面打印,分专业放置,再按照学号先后顺序排列。
(二)素质拓展成绩单需从“1”开始按顺序编页码,有内容的页面均需编页码,用铅笔将页码编写在每一页右下角同一位置(同图书页码位置)。
(三)填写毕业生素质拓展成绩单卷内文件目录,每位学生一个条目,“页码”栏填写该生所编页码的起始号。
七、相关要求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有关规定,学生须修满相应素质拓展学分后才能毕业,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17〕36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师,一经发现,按《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4〕82号)追究相应的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