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9年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06-21浏览:1892

关于公布2019年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6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932号)精神,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校外专家会评并公示,确定2019年校级本科教学改改研究项目31项(见附件1),其中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6项、创新创业项目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研究周期为2年(从20196月起至20216月)。

二、经费资助及管理

(一)拨付方式

由于学校实行“零基预算”财务管理,年末会将未开支的项目经费收回。为避免项目经费开支不及时年终被财政收回,立项项目经费分为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3次下拨。

(二)经费预算

1.立项项目应分3年做好经费预算,其中,各项目所列的2019年预算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50%2021年的预算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30%。(注:重大项目10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1万元/项)。

2.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预算表一式三份由学院汇总并组织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972日前将以上两类表格报送教务处4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06500867@qq.com。预算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备案,作为经费支出的依据。

(三)经费管理及使用

1.学院获批立项的项目经费将分年度统一打包到学院“教改专项经费账户”。学院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经费进行分项管理,并建立项目经费收支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2.各项目应严格依照经费预算表进行经费使用。如确因项目建设需要须变更预算开支的,应提出预算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按新的经费预算进行开支。

三、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应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所在学院应对项目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教务处对项目研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后续经费。项目建设期届满将统一进行结题验收,学校将改革结题验收标准,在验收中将更加注重成果的推广应用。结题验收不达标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2年内不再接受其教改立项申请。

(三)鼓励项目积极探索适合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方法,并在教学实际中进行推广运用。以项目研究为依托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教材的,需注明“福建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方可作为本项目成果。

(四)推荐参评省级教改立项的项目,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docx

2.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3.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62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