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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录取办法

时间:2016-03-16访问次数:3010

  

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安排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学院按要求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3. 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安排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16318日下午14301700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409报到。

2、面试:全体考生于320日下午14:00至晚上按专业及福建师大体科院导师组和首都体育学院导师组分组参加面试,20日尚未完成面试的考生,于321日上午继续参加面试,地点不变。面试时需提交发表论文、课题、论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至导师组。面试内容含政治思想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学术水平)。(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五楼)

3、外语听力考试321日上午,选考英语的考生于9:00参加英语听力测试。选考日语的考生于20日下午参加日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209教室)

4、英语口语考试:选考英语的考生于320日下午至晚上抽空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二楼)

5复试成绩评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8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和不合格)。

6、体格检查:体检待2016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向学院提交2015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7、复试费用:复试费(130/生)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招收一位博士研究生。

(二)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4月中旬确定、公布)。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体育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三)录取办法

1、录取名次以学院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30%

2、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3.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在确定录取名单的同时,将明确录取人员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15日前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于53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内容按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

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校监察处),0591-22867434(研招办),0591-22868267(体育科学学院)。

公交参考路线:福建师大仓山校区大门内综合体育馆后面,乘43路公交车(起点站),可直达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位于43路公交车终点站正对面。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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