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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体育科学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

时间:2014-09-12访问次数:499

 

2015年体育科学学院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442号)精神,制定我院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收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方千华

成员:梅雪雄 张涵劲 陈海春 张承东 陈作松 杨少雄 陈为群 施小菊 陈铁成 韩淑艳 杨靖云

二、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二)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决定2015年接收17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9名,专业学位研究生8名。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491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五)9251022,学院组织复试,并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名单,并指定指导老师。

(六)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纪律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接收工作,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院研究生办公室:22868267

校监察处:22867115

校研招办:22867434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