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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遴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05访问次数:531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开展2012年遴选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遴选的老师,于410日前至研究生秘书卢燕君处报名并了解遴选程序。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

 

师大学位20121

 

关于开展2012年遴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充实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以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遴选硕士生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有权招收、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均可申请遴选硕士生导师。

各学院应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需要,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研〔201111)规定的遴选硕士生导师的最低要求,设定本学院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并认真做好硕士生导师的审核与推荐工作。

二、遴选程序与工作安排

()4月15前,请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带头人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拟遴选的硕士生导师人员名单。

()4月20前,拟参加遴选硕士生导师人员填写《申请新增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并将《简况表》及与所填内容相对应的以下材料送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

1.科研立项证书复印件

2.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3.出版学术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非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或编著,个人完成的部分须由合作者和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一人一袋,封面请注明申请遴选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4月30前,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就申请人担任硕士生导师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应在《简况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将上述全部材料送交我办。

()5月中旬前,我办组织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小组,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就担任硕士生导师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月份,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予以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向我办提交遴选硕士生导师材料时,须同时报送《2012年遴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ahanxu@fjnu.edu.cn,纸质版须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有关表格等可登录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nu.edu.cn的“培养管理”栏下载。

 

 

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2012  硕士生导师  遴选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2327日印发      

 

 

附件: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师研11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