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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时间:2018-04-03访问次数:4417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学院根据学校规定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

  3. 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818号)精神,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工作的实施

 所有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外)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复试费缴纳凭证(缴费页面打印后备注考生编号)于2017413日下午14301640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409报到。

 2、面试:全体考生于415日下午14:00至晚上按专业方向分组参加面试,15日尚未完成面试的考生,于416日上午继续参加面试,地点不变。面试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及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课题立结项通知书、著作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科研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A4单面装订成册、一式3份)至导师组。面试内容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学术水平)、外语口语测试。(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五楼)

 3、外语听力考试:416日上午,选考英语的考生于9:00参加英语听力测试。选考日语的考生于15日下午参加日语听力。(英语听力地点: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综合楼209教室,日语听力地点:体综楼510教室。)

 4、复试成绩评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80分、外语听力满分10分、口语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5、体格检查:体检待2018年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向学院提交 2017年 10 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6、复试费用:复试费(130/生)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

复试费缴纳链接

说明: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个人身份证号,只能使用建行卡缴费,可使用他人建行卡。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数不超过2人。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 号)执行。

 (二)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

 2.复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录取办法

 1、录取名次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2、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3.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在确定录取名单的同时,将明确录取人员的“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29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分党委。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于529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内容按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

 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8267(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434(研招办),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公交参考路线:福建师大仓山校区大门内综合体育馆后面,乘43路公交车(起点站),可直达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位于43路公交车终点站正对面。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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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