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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非师范类本科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时间:2011-03-22访问次数:500

 

   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精神,我院本科生运动竞赛列入素质拓展学分。为了落实素质拓展学分,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1年度开始,组织全院非师范类本科生运动技能大赛,作为素质拓展学分的依据,学生每年度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当年度比赛。同时,为了激励学生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奖励每学年获得前6名学生。现将学院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规定比赛项目
   要求每个社会体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田径项目的比赛。比赛内容为:男生1500m、女生800m。男生1500m最低要求为5分40秒,女生800m最低要求为3分20秒,未能达到最低要求的,不能获取学分。
(二)自选比赛项目
   在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游泳等项目中,每个学生任意选1项作为比赛项目,要求从大二开始从以上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作为大二至大四的比赛项目,不得更改。
1.篮球
   比赛内容为:传球-运球-上篮综合技术(见篮球传球-运球-上篮综合技术线路图)。记分办法:用时少者名次靠前。评判要点:动作出现违例,终止比赛;上篮不中,可以补篮;接球失误,必须在失误地点接着完成比赛内容。
2.武术
   比赛内容为:自编武术套路。由教师评分,得分高者名次靠前。成套动作满分10分。根据武术动作的难度与完成情况进行评分。难度分按照动作难度值计算,动作完成情况按照武术成套动作的准确性等动作规格进行评分。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采取单循环淘汰赛。
4.健美操
   自编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比赛,由教师评分,得分高者名次靠前。成套动作满分20分。根据竞技健美操动作的难度与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5.体育舞蹈
   以拉丁舞为比赛内容,自编成套动作比赛。由教师根据体育舞蹈的动作难度与完成情况进行排位评分。
6.游泳
   以100m自由泳和100m蛙泳为比赛内容。两项比赛成绩相加,排列名次。
二、比赛办法
   学生必须参加当年度项目的比赛。学分要求为田径3学分(大一至大三每年度1学分),参加自选项目比赛每年度分别为1学分。比赛时间见体育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运动技能大赛比赛时间安排表。
以个人为单位排列各项目年度比赛名次。对未参加比赛或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学生,将不能认定学分,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补测或下一年度的比赛。
 
 
 
体育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运动技能大赛比赛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期
比赛项目
比赛时间
1
第一学期
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
待定
2
第二学期
田径、网球、羽毛球、体育舞蹈、游泳
待定
三、奖励
    比赛设个人名次:奖励各比赛项目前6名学生,学院颁发“体育科学学院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技能大赛xx项目1-6名”奖状(若报名自选项目比赛人数不足6人,则减一录取)。其他奖励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