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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5-05-05访问次数:215

 体育科学学院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学校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过以下意见:

1.根据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含附件),我院硕士研究生选课课程一旦选定则不允许退选

2.根据研究生院《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修订),我院硕士研究生在科研上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提前毕业时,至少在体育类核心期刊(南大版)发表1篇论文,且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3.根据研究生院《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我院硕士研究生各选修课成绩每门60分以上可以参选(不含重修、补修)。硕士研究生出境学习期间的成绩均认定为重修或补修,当年不能享受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4.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论文,以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和“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在校B类期刊给予奖励3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在A类期刊给予奖励8000。(按学校科研规定报销)

5.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报告和会议,对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及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列入当年度计划),录用为会议报告 (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按学校规定报销差旅费和会务费;录用为其他国外(境外)本专业学术会议报告,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根据会议学术影响报销部分费用;其他省级学术主办本专业学术会议报告者,按学校规定报销差旅费和会务费。

6.研究生教育实习阶段,学术型研究生实习由导师负责全程的指导和监督,形式可多样化,如研究生承担教学实习任务,指导老师必须现场指导。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必须进入实习基地实习,由实践指导教师负责全程的指导和监督.

7.根据研究生院《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我院作出补充:凡科研能力突出,至少在体育类核心期刊(南大版)以第一署名发表1篇者可以提出申请,经导师组进行评议审核后公示。

8.关于学位论文完成进度监控的暂行规定:

论文开题后,研究生需要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开题专家组意见完善研究方案,如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更改题目或研究方案变动大者,需要重新开题

开题中后期,即三年级(学术学位)或二年级(专业学位)的第一学期期末提交论文,学院组织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预评审,预评审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加当年的毕业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前,导师组必须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之后,导师组必须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督促修改;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前,导师需要最后审核、签字

此文件从201591日开始执行。

 

                           体育科学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