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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说明

时间:2013-03-14访问次数:12097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说明

1.  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立定跳远,800(女)/1000(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方便说明,以下内容均用《标准》来代替)评价指标与分值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身高标准体重

10

1000跑(男)、800跑(女)

30

肺活量体重指数=肺活量(mL)/体重kg

20

50跑或立定跳远

20

握力体重指数=握力(Kg)/体重(Kg)×100

20

《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和等级,按前三年体测成绩平均得分50%加上毕业当年体测成绩50%进行评定,总分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情况自己的体测成绩,可以下载体测成绩计算器

2.  体质测试每年分别从第一学期10月份和第二学期3月份开始,并在第二学期6月份公布各个学院本学年《标准》成绩及格率和优秀率。《标准》成绩与学生每年的评优、评先及奖学金相挂钩。

新生入学后,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在向大体部提交由师大医院保健科开具的免测证明后可免予执行《标准》,但须参加保健班学习。毕业时《标准》成绩用保健班出示的证明来代替。

大三、大四这2年内,学生如果因病或伤残的,须到师大医院保健科打证明,并申请上保健课,体测成绩同样可以用保健课学习证明代替。最后一学期申请免测仅限于急性病症或损伤(慢性病急性发作的按急性病处理)的学生,其可免于保健班课程学习。

3.  参加体质测试学生请关注体科院网站(http://tky.fjnu.edu.cn)上公布的体侧时间、地点以及教师具体安排,带好双证准时参加测试,并且每个测试点的指定负责人应主动向测试老师索要联系方式(方便体测成绩有疑问时咨询)。

申请缓考的学生须上体科院网站查询本组测试老师的姓名及其参加体测的时间表,向本班体侧负责人询问该老师的联系方式,并持缓考申请书在该老师有参加体测的其他时间内参加缓考测试。补测一般安排在正常测试后的34周时间内。测试后两周左右,大体部会把正常测试的成绩分发到各个学院的教学秘书处,学生可以自己去查询。

4.  测试没有通过的同学,统一参加每年5月份和12月初的补测。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体科院网站。

5.  测试时间,地点,老师安排将分发到各学院的辅导员手中,如有临时变动以体科院网站即时公布为准。

体质测试注意事项

1.  年级的辅导员在每个测试点应安排一个负责人协助测试老师完成测试,并主动索取测试老师的电话号码,以备缓考之需。

2.  辅导员在考试前须提醒学生带好双证(身份证,学生证或餐卡),严禁出现替考现象。

3.  辅导员有责任通知学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并提醒由于身体结构和功能异常引起动作能力问题,短时或长期无法达到普通体育课教学要求的特殊需要学生申请上保健班

4.  如果出现特殊状况请及时与大体部联系,电话:2286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