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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测成绩中部分得分错位的说明

时间:2012-12-10访问次数:2420

 

    由于软件的原因,体测成绩中出现部分得分错位的现象,现将正确的成绩说明如下:

 

   
     

附加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类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1

身高标准体重

10

    

2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3

1000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4

坐位体前、握力体重指数、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20

选测一项

5

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20

选测一项

 

  注: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指标;我校今年选测项目用黑体字表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1000米(男)、800米(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参考链接: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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