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会日期与地点:
2012年11月15-17日在旗山校区东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传播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外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人民武装学院、软件学院、社会历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体育系、运动系)、外语学院、文学院、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学院、应用科技学院代表队23个单位。
三、比赛项目:
1、 学生男子组(共19项):
2、 学生女子组(共18项):
四、参加办法:
1、凡正式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其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各单位每项可报2人,每人可报2项,全能运动员不可兼包单项。运动员可兼报接力(体科院分为两个队,即体育系和运动系。各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项)。
3、各单位报领队1人(必须是单位领导),教练员2人,生活管理1人。
4、凡参加
五、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田协审定的《2010年田径竞赛规则》以及2011-2012年补充规则。
2、
3、接力比赛(公体)。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单位允许有二个高水平运动员参加。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8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减1录取),按9、7、6、5、4、3、2、1计分(全能与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2、高水平体育特招生与体科院学生同场竞技,比赛名次得分记入本单位积分。
3、破省高校最高纪录者加30分;破校最高纪录或省高校公体最高纪录者加20分;公体学生破校公体纪录者加10分(该项一人多次破纪录,以最高级别一次破纪录计算加分为准)。
4、体育科学学院体育系、运动系分别计算得分,名次单列。
5、按各单项运动员的名次、单项集体累积计分名次和接力名次得分总和计算田径团体总分。
6、学生男女团体总分,以男、女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体育科学学院团体总分单列)。
7、若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七、报名办法:
1、通过体育科学学院网站下载并安装竞技项目报名软件,通过该软件来输入并打印出报名表。其中4×
2、将项目报名系统文件夹下的Athlete.cds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enhua6201@126.com,邮件主题写明单位,内容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将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3、各项报名截至时间:2012年11月2日(周五)4:30前。
4、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补充或换人。
八、其它:
1、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大会指派,其他裁判员由体育科学学院教师和学生担任。
2、各单位向大会统一借用队牌与号码布 (交押金200元),遗失或损坏每面赔偿100元。
3、比赛期间如被发现违规现象,将取消该单项比赛成绩,并扣除单位团体总分15分处罚。欢迎各单位对违规现象的监督、举报和提供证据。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校第十届体育节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