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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分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12-08访问次数:300

 

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闽委教组〔20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0-2011学年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简称“支部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支部立项”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立足岗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党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支部立项”,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资助和管理办法
        1.“支部立项”项目范围为学院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
        2.本次“支部立项”项目暂不确定,教工支部每项资助金额为1000元,学生党支部每项资助金额为500元。
        3.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和督促。
三、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各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党支部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立项申请。党支部填写《体育科学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七份)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3.项目公布。12月份学院召开党委会投票决定并公布立项项目。
        4.活动开展。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开展活动。2011年12月个项目要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5.项目验收。2012年1月。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目验收,通报验收情况。
 
 
 
 
 
 
              体育科学学院分党委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