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现将社科处《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申报者,请于7月8日前提交材料至卢燕君处。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人员仅限一名。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一式30份,请双面打印装订,相关附件材料暂不附上。
2.校内评审推荐名单将进行校内公示。
3.因遇暑期放假,申报截止日期:
4.联 系 人:吴伟珍,联系电话: 22867459,15359189397,电子信箱:kycwk@fjnu.edu.cn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