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闽教科〔2011〕53号),我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创新团队的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具有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依托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已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研究基地。
3、创新团队是一个研究集体,一般由4至6个研究骨干组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4、创新团队的带头人一般是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闽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杰出中青年专家,应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发挥团结和凝聚作用。
二、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
1、我校要重视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团队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的团队协同作用。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创新团队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我校也会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
2、经费和项目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闽教高[2004]111号附件2)执行。
三、申报与评审
1、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申请者需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由学校对申请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推荐。
2、学校人文社科学院每个单位限报1项。申报者于
3、社科处联系人郭小梅,电话:22867459。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2.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研究计划
3.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中期进展告
4.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5.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社科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一
申报领域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申 请 书
团队带头人:
研究方向: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所在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制
编 写 说 明
一、编写前要仔细阅读《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二、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
三、“专业技术职位”指受聘的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四、“专家组评审意见”和“省教育厅意见”各留半页空白纸。
五、申请书页面用A4纸,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六、上报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每份申请书上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如果附件材料很多,也可单独装订一册,但版面大小应与推荐材料相同。
一、简表
研 究 方 向 | 名称 | | |||||||||||||||||||||||||
研究起止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
所在研究基地 | A. 国家实验室 B.国家重点实验室 C.部门或地方重噗实验室 D.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部门或地方工程研究中心 F.其它 | ||||||||||||||||||||||||||
具体名称: | |||||||||||||||||||||||||||
团 队 带 头 人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族 | | |||||||||||||||||||
专业技术职位 | | 学 位 | | 最终学位授予国 或地区及学校 | | |
| ||||||||||||||||||||
A.博士 B.硕士 C.学士 | A.院士、B.长江学者、C.国家杰青D.闽江学者、E.教育部新世纪、F重大项目主持人 |
| |||||||||||||||||||||||||
行政职务 | | 电子邮箱 | | ||||||||||||||||||||||||
所在工作单位 (院、系、所、实验室、中心)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 ||||||||||||||||||||||
创 新 团 队 构 成 情 况 | 总人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博士后 | 博士生 | 硕士生 | ||||||||||||||||||||
| | | | | |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技术职位/学位 | 研究方向 | 在团队中的作用 | 签字 | ||||||||||||||||||||
研 究 骨 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团 队 成 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创新团队的基本情况
简述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团队形成的背景和发展目标等,2000字以内。
三、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
着重阐述近五年来在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创新及集成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及其产生的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具有的优势和特色,5000字以内。
四、创新团队带头人简介
简述大学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主要科研工作经历,包括近五年主持或参加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所获各种人才计划或基金的资助情况等,1000字以内。
五、研究骨干(4-6人)简介
简述大学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主要科研工作经历等,2000字以内。
六、创新团队的主要论著、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奖目录
按年份顺序由近及远排列。每一项按以下方式排列:
论文:作者(按顺序全部列出)、年份、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卷(期)、页、引用次数;
专著:著者(按顺序全部列出)、年份、书名、出版社、引用次数;
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按顺序全部列出)、年份、专利名称、授权专利号、授权国家或地区、转让情况。
获奖:获奖项目名称、奖励类别(等级)、授予单位、获奖时间、获奖者名单(按顺序全部列出)。
其中:(1)主要论著不超过10篇、部;(2)获奖仅填报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和国际学术性奖励。
七、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创新团队未来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2000字以内。
八、经费预算
预算科目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协作费及国际合作费等,并说明预算的依据。
九、所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双创新团队的科研业绩、创新潜力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评价。
十、所在高等学校意见
对是否同意申报,对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的承诺及对所需人力、物力条件保障等
十一、专家组评审意见
十二、省教育厅意见
十三、相关附件材料:
(1)必须提供5篇最具创新性的论文复印件;
(2)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必须提供曾获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附二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研 究 计 划
项目编号:
团队带头人: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在学校:
编写日期:
福建省教育厅制
编 写 提 纲
一、课题名称
二、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或技术创新、集成的路线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四、分年度进度安排
五、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情况
六、经费安排
七、所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这审查意见
附三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中期进展报告
项目编号:
团队带头人: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在学校:
编写日期:
福建省教育厅制
编 写 提 纲
一、本年度主要研究内容、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二、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
三、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五、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六、相关附件材料
(1)主要学术论著复印件
(2)论文、专著被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受理文件的复印件
(4)科研和学术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附四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总 结 报 告
(资助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批 准 号:
团队带头人:
研究方向: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
编写日期:
福建省教育厅制
编 写 提 纲
一、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
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创新团队应于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向教育厅科技处填报本表。
三、总结简表必须逐项认真填写,没有的填“无”。
四、“专业技术职位”指受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五、填报的各项工作成绩或数据,必须是在本计划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六、代表性论著需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不超过10篇、部。
七、各种成果、奖励和申请、授权专利,均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八、“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教育厅意见”各留半页空白纸。
九、页面用A4纸,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十、如果附件材料很多,也可单独装订一册,但版面大小应与推荐材料相同。
一、总结简表
团 队 带 头 人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
最终学位及授予国家或地区及学校 | | 研究领域 | | 研究方向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行政职务 | | 电子邮箱 | |
| |||||||||||||||||||||||||
所在工作单位 (院、系、所、实验室、中心) |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
| |||||||||||||||||||||||||
创 新 团 队 科 研 工 作 情 况 | 研究经费 | 资助总额 | 万元 | 研究期限 | 计划完成年月 | |
| ||||||||||||||||||||||||
实际支出金额 | 万元 | 实际完成年月 | |
| |||||||||||||||||||||||||||
学术交流 | 大会特邀报告(篇) | 分组报告(篇) | 邀请讲学(次) | 被邀讲学(次) |
| ||||||||||||||||||||||||||
国际 | | 国际 | | 国际 | | 国际 | |
| |||||||||||||||||||||||
国内 | | 国内 | | 国内 | | 国内 | |
| |||||||||||||||||||||||
发表论著 | 期刊发表(篇) | 论文集(篇) | 专著出版(册) | 编写教材(册) |
| ||||||||||||||||||||||||||
国际 | | 国际 | | 单著 | | 主编 | |
| |||||||||||||||||||||||
国内 | | 国内 | | 合著 | | 参编 | |
| |||||||||||||||||||||||
发明专利 | 申请(项) | 已授权(项) | 国际(项) | 国内(项) | 经济效益(万元) |
| |||||||||||||||||||||||||
| | | | |
| ||||||||||||||||||||||||||
学术奖励(等级、项) | 国 家 级 | 省部级(二等以上或相当) |
| ||||||||||||||||||||||||||||
| |
| |||||||||||||||||||||||||||||
国 际 (学 术) | 其 它 |
| |||||||||||||||||||||||||||||
| |
| |||||||||||||||||||||||||||||
人才培养(人) | 博士后 | 博士(已获学位) | 硕士(已获学位) | 学士(已获学位) |
| ||||||||||||||||||||||||||
| | | | | | | |
| |||||||||||||||||||||||
二、研究方向及主要研究内容
三、主要研究成果
着重阐述在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创新和集成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本研究的创新点,具有的科学意义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国内外评价与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主要学术刊物发表、收录和引用的情况。
四、所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
对创新团队在资助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评价。
五、所在高等学校意见
对创新团队在资助期内的工作业绩和发展前景的评价。
六、教育厅意见
七、相关附件材料
(1)最具创新性的论著复印件
(2)论文、专著被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受理证书的复印件
(4)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经费决算表
项目名称:
预算经费 (万元) | | 拨入经费 (万元) | | |
支出科目 | 金额(万元) | 说 明 | ||
1.科研业务费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2.试验材料费(人文社会科学田野调查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3.协作费 | | | | |
| | | ||
合计 | | | ||
4.国际合作费 | | | | |
| | | ||
合计 | | | ||
总计 | | | ||
结余经费 | | | ||
财务经办人(签章): 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附五: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我省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决定在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第二条 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旨在通过创新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机制,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和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高高校创新平台的建设效益和水平,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重点建设高校的发展。
第三条 本计划拟资助10个左右创新团队。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三大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第五条 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
第六条 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是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杰出中青年专家。
第七条 创新团队的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全国应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八条 创新团队应是一个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其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这省部级以上课题。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根据有关申报要求和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组织申报。申请者需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一),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就资助经费和其它工作保障条件等签署具体落实意见,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
第十条 省教育厅组织省内外专家分领域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评议,每一领域评义专家不少于7人。
第十一条 由省教育组织相关领域业条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创新团队的条件和统一标准对专家评议通过的创新团队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资助意见和建议资助议案。
第十二条 拟资助的创新团队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公布获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第四章 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本计划资助的研究期限为三年,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为100万元。
第十四条 本计划的资助经费在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专项经费内支付,主要用于资助期内与资助项目有关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专款专用,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十五条 获资助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由创新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研究计划》(附二),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 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对团队的工作动态应主动进行跟踪、了解,积极支持创新团队带头人做好工作,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团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第十七条 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年度进展报告》(附三),并于每年年底经所在学校报省教育厅。
第十八条 创新团队应组织成员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和讨论,营造自由探索、相互激动、开拓创新、宽容失败、团结合作、共享成果的良好学术氛围。
第十九条 创新团队应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国际性学术研讨会或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第二十条 资助期结束后3个有内,创新团队带头人需组织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总结报告》(附四),高校财务主管部门要单独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经费决算表》(附五),通过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省教育厅。
第二十一条 收到学校报送的《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总结报告》后,省教育厅可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创新团队的科研成绩进行考核。对创新成果显著,且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考核为优秀的创新团队,可建议继续给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他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福建省高校创新团队培育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e in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IRTSTFJ”)字样。
第二十三条 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调离所在单位,以及团队核心成员变动等,所在高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人员调整的书面报告,由省教育厅审批。
第二十四条 本计划资助的创新团队,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和支持其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并优先推荐其竞争教育部的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优秀创新研究群体。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