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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1-11-04访问次数:143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文)的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研业绩成果进行申报,其中:学术论文在CSCDCSSCI2010年版,含扩展版)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申请简表见附件1或附件2

二、科研业绩成果的期限: 201111日至1231日(2010年未申报的成果可以补报)。

三、申报程序: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科研业绩成果简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填写“2011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等)、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的原件和封面、扉页、版权页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社科处和科技处受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有关教材申报由教务处受理,杜绝两边同时申报的行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项目、获第九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2011年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授权专利成果申报由社科处、科技处直接负责,学院和教师本人不再申报。

请各有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成果汇总表必须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于1120日前报送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并将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和科技处邮箱,学校将对科研业绩成果的奖励金额进行汇总、核定、公示、审批,并于125日前反馈回各有关单位。

四、奖金发放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反馈的教师科研业绩奖励金额,及时通知获奖教师认真、如实地填写“2011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单项分配表”(见附件4,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6000元可按两个月发放(201112月和2012年元月),6000元以下在12月内全部发放完毕;每项业绩成果填写一份表格;若按两个月发放的奖金,两个月相加的奖金总额必须等于所有业绩成果的总奖金。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校对教师已填写好的奖金单项分配表,出现错误,及时纠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按201112月和2012年元月分别累计,并填入“2011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学院汇总表”(见附件5,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从而再次核对该学院教师的总奖金是否与实际相符。

3.请各有关单位将奖金单项分配表和学院汇总表(学院汇总表需经学院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于1210前报送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

4.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1215前将税后签字单和税后奖金分配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社科处和科技处,由社科处和科技处到财务处统一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yzm2000@fjnu.edu.cn;科技处联系人:谢若晖,电话:22867469,邮箱:kyc@fjnu.edu.cn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人文社科类).doc

      2.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理工科类).doc   

      3.附件3:2011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成果汇总表.xls

       4.附件4:2011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单项分配表.xls       

       5.附件5:2011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学院汇总表.xls     

 

 

科技处   社科处 

2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