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实施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
(2010年8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精神,为促进全国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教师厅函〔2010〕12号文件)精神,受教育部体卫艺司委托,我校承担了6省“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的任务。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此次培训的对象为来自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和海南6省的140名中学体育骨干教师。
2、培训时间
3、培训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
食宿及理论类课程安排在福州市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实践类课程安排在福建师大体育科学学院运动场馆。
二、组织领导
1、行政主管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2、总负责
卢 逊(教育部体卫艺司体育处处长)
刘海元(教育部体卫艺司)
3、总指挥
陈雁飞(北京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院长)
4、福建师范大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师范大学成立“国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黄汉升(福建师范大学校长)
副 组 长:黄志高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郭警修(福建师范大学校办主任)
梅雪雄(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院长)
林建荣(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张涵劲(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杨 江(福建师范大学武保处处长)
金天钦(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
周孝廉(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翁国柱(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主任)
黄智锋(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春(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系主任)
杨少雄(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社会体育系主任)
方千华(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
三、工作机构及分工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建立“国培计划”工作机构,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1、总负责:梅雪雄 张涵劲
2、办公室:翁国柱 黄智锋
3、班级负责
一班班主任:陈海春
秘 书:陈洁星
二班班主任:杨少雄
秘 书:陈炳传
4、教学活动组(负责教学安排、教学场地器材等的准备)
负责人:张涵劲
成 员:各班班主任
蒋垂榕
体育科学学院场馆管理员
福州市教育学院教室管理员、机房管理员
5、后勤保障组(负责任课教师和学员的食宿安排及交通事宜)
负责人:翁国柱
成 员:各班秘书
刘炳旺(福州市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福州市教育学院食堂管理员1人
6、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杨 江
成 员:福州市教育学院宿舍管理员1人
7、文艺活动组
负责人:周孝廉
成 员:各班班主任、秘书
8、宣传与教学资源组(负责宣传、培训摄像及网络服务)
负责人:黄智锋
成 员:黄庆煌
各班秘书
9、财务组(负责财务事宜)
洪素华
四、设施、器材、资料
1、开班典礼会场、大班上课报告厅(160人)、多媒体教室2个(80人)。
2、机房2个(配电脑150台)。
3、室内场馆4个(田径馆、球类馆、体操馆、武术馆,并准备相应体育器材)。
4、摄像机、打印机、打印纸等。
5、所有培训学员配发T恤1件、资料包1个、《学员手册》1本,笔记本1本、笔1支及相关资料和教材。
五、过程管理
1、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表的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并于授课前一天18:00以前,向教学活动组负责人确认。授课单元提前20分钟到场。
2、每班配班主任1名,秘书1名,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的培训组织工作,全程跟踪,对参训学员进行过程评价,并协助培训教师进行课堂组织与管理。
3、秘书常住培训点,协助班主任工作,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具体事务。
4、对培训全程进行摄像,收集、保存有关培训资料。
5、本次培训属国家级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计继续教育100学时。
6、加强培训管理,培训期间,学员无故缺课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按培训不合格、停发结业证书或扣减继续教育学时等处理。
7、所有培训学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上课、就餐时佩带胸牌,并注意房间和个人安全,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有关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