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实施方案(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10-07-28访问次数:2210

 

2010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实施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

20108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精神,为促进全国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教师厅函〔201012号文件)精神,受教育部体卫艺司委托,我校承担了6省“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的任务。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此次培训的对象为来自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和海南6省的140名中学体育骨干教师。

2、培训时间

20108418日(4日报到,18日返回)。

3、培训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

食宿及理论类课程安排在福州市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实践类课程安排在福建师大体育科学学院运动场馆。

 

二、组织领导

1、行政主管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2、总负责

  逊(教育部体卫艺司体育处处长)

刘海元(教育部体卫艺司)

3、总指挥

陈雁飞(北京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院长)

4、福建师范大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师范大学成立“国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长:黄汉升(福建师范大学校长)

副 组 长:黄志高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郭警修(福建师范大学校办主任)

梅雪雄(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院长)

林建荣(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员:张涵劲(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江(福建师范大学武保处处长)

金天钦(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

周孝廉(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翁国柱(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主任)

           黄智锋(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春(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系主任)

   杨少雄(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社会体育系主任)

   方千华(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

 

三、工作机构及分工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建立“国培计划”工作机构,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1、总负责:梅雪雄  张涵劲

2办公室:翁国柱  黄智锋

3、班级负责

一班班主任:陈海春

      书:陈洁星

二班班主任:杨少雄

      书:陈炳传

4、教学活动组(负责教学安排、教学场地器材等的准备)

负责人:张涵劲

  员:各班班主任

  蒋垂榕

体育科学学院场馆管理员

福州市教育学院教室管理员、机房管理员

5、后勤保障组(负责任课教师和学员的食宿安排及交通事宜)

负责人:翁国柱

  员:各班秘书

        刘炳旺(福州市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福州市教育学院食堂管理员1

6、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杨 

  员:福州市教育学院宿舍管理员1

7、文艺活动组

负责人:周孝廉

  员:各班班主任、秘书

8、宣传与教学资源组(负责宣传、培训摄像及网络服务)

负责人:黄智锋

  员:黄庆煌

各班秘书

9、财务组(负责财务事宜)

洪素华

 

四、设施、器材、资料

1、开班典礼会场、大班上课报告厅(160人)、多媒体教室2个(80人)。

2、机房2个(配电脑150台)。

3、室内场馆4个(田径馆、球类馆、体操馆、武术馆,并准备相应体育器材)。

4、摄像机、打印机、打印纸等。

5、所有培训学员配发T1件、资料包1个、《学员手册》1本,笔记本1本、笔1支及相关资料和教材。

 

五、过程管理

1、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表的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并于授课前一天18:00以前,向教学活动组负责人确认。授课单元提前20分钟到场。

2、每班配班主任1名,秘书1名,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的培训组织工作,全程跟踪,对参训学员进行过程评价,并协助培训教师进行课堂组织与管理。

3、秘书常住培训点,协助班主任工作,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具体事务。

4、对培训全程进行摄像,收集、保存有关培训资料。

5、本次培训属国家级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计继续教育100学时。

6、加强培训管理,培训期间,学员无故缺课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按培训不合格、停发结业证书或扣减继续教育学时等处理。

7、所有培训学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上课、就餐时佩带胸牌,并注意房间和个人安全,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有关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