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员)初、中级国家职业
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各地市体育局、有关游泳场馆(俱乐部)、高校体育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文件的精神,全面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我院将举办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培训班。通过福建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鉴定考核(内容: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均合格者,授予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请各地市体育局、各高校体育部以及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本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员)培训和鉴定的组织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二、承办单位:福州市泳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报名条件
报考各级别都须持有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一定的游泳专业技术基础,各游泳场所和游泳俱乐部从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已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相关毕业证书;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原持有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四、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4日—28日,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游泳馆。
2.鉴定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9日。
理论考核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技能操作考核地点:高新区海西园游泳馆。
五、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培训内容:1、公共理论;2、专项理论;3、专项技能
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技能考核内容结构分为讲解、示范。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 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getInfoDetail&id=11594 ,“考生报名”选项,邮箱注册用户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大小要求在30kb—60kb之间),完成后提交报名信息。
(2)通过培训基地预审核后,考生可至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报名
学员于10月22日周日(13:00—17:00),携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缴费确认报名,并领取学习材料。国家二级运动员需要提供等级证书复印件。
本期参加人数初、中级合计限50名,报名确认以材料齐全并到现场缴费为准。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体科院509办公室。
(二)培训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7805918771
联系时间:9:00—11:00,15:00—17:00
网址:http://tky.fjnu.edu.cn/
(三)相关费用:
1.培训费:1000元(初级),1100元(中级)。福建师大在读学生培训费减免100元。
2.鉴定费:140元(初级),190元(中级)(培训机构代收)。
3.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福州市泳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